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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第一千七百五十一章(1 / 1)

正文第一千七百五十一章

听我说完一些事情,林启晟再说话,他笑着说作者大人终于买新手机了,雾光幻境手机是功臣,但已经是三年多前的机器,早就更新换代,应该换了,有两千块钱的预算,建议买个最新款的中档的手机,买新不买旧,可以内存和容量的配置低一点,但屏幕和摄像头是一样的,两千来块钱,作者大人有预算的,买个适合自己的产品,会很有用处的。

“去年的年底,都快跨年了,才在网络商城买的新手机,买的三四个月前出品的一款手机,在星莲故事之前的章节有提到过,买的十二寄的内存和五一二寄的容量,充满电二十多分钟,屏幕是护眼屏幕,作者大人终于用上了主流快充的手机了,性能中档,不玩大型游戏,用几年,没问题。花了一千八百一十六块钱买的这款手机,很费劲的管自营店客服要到赠品,有原厂无线耳机,原厂蓝牙耳机,黑色的金属支架,比直营店和电器商场的赠品要好,只是买的着急,没参与到那个品牌的购物优惠券活动,得多花了五六十块钱,或是更多,但也没办法了,赶在过元旦之前买的新年礼物。这一两个月的星莲故事的章节,主要用新手机完成,用原手机和电纸书手机为辅,新手机有完美的温润屏幕,可以不戴滤蓝光眼镜,还有挺好的打字软件,对词语的使用更准,可以减少打出错字,作者大人很满意的,只是新手机的拍照和优化照片的能力不怎么好,有网民说是扫码机,虽然夸张,但确实与一些新款手机的拍照能力相差很大,不过配置还可以,算是物美价廉的好机器。”

林启晟说作者大人满意就好,如果有助于护眼,那当然好了,作者大人在凡尘世界每天都要看几万字的文字,会用大量时间看手机屏幕,屏幕护眼能力出众,这更实用,对于拍照不理想,先用原手机,可能拍出的照片稍好,等有了预算,专门买个拍照好很多的手机,出门旅游和吃饭,可以留影记录。??qubu

他问我,作者大人怎么这次没有去坐邮轮旅游?应该也好几年没坐邮轮了,反而又在家里了。

我说因为有些事情,现在是过大年时期,作者大人现在不提那些事情,以后会说出来,如果不和林启晟你说,可能会与别的重要角色说,或者自言自语的记录文字。可以说的一个原因,是因为坐邮轮度假得五六天,作者大人没有一万多字的存稿可用,补写这么多字,又得一遍遍的重读,可不是那么容易的,因为以后还得继续重读和写作的任务,腾不出时间去完成那些章节。如果有了一两万字的空白章节,林启晟你愿不愿意帮着写写,作者大人可能就去度假了,连着多天不完成重要任务。

林启晟不说话,他显然不想帮着写作,其实写这些文字很简单,又不是写出什么复杂的剧情,也没有什么优美的文笔,还是很好写作的。可很多人有想完成自己的作品,却用各种理由推脱,可能没有完成作品,只能看着别人用作品圆梦成功,造梦升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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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“嗯!”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但不管是谁。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对此。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可以说。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镇魔司很大。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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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进入阁楼。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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